第二十四条本规程自2002年3月1日施行。电梯检查标准机房机房整洁、无杂物,且标示标牌齐全、管理制度齐全巡检记录、维保记录、设备履历卡齐全绳孔台阶、爬梯、护栏(如有)符合要求主机、柜、限速器、救援设备、防护设施部件齐全、安装到位、摆放合理钢丝绳及绳槽磨损良好,无过量油污制动器动作灵活,工作可靠|,良好、部件齐全机房走线槽盖板齐全,接地良好井道井道卫生情况良好、无积灰且孔洞封堵到位导轨固定可靠,无松动随行电缆不应有打结和波浪扭曲现象,不得与线槽、线管发生卡阻。固定应可靠,长度适中井道上下两端应装设极限位置保护开关,且固定可靠功能正常井道内防护设施齐全轿厢及对重轿厢内、顶设备完好,卫生整洁且标示标牌齐全轿顶安全窗(如有)功能正常井道内的导向滑轮、曳引轮和轿架上固定的反绳轮的防护装置(保护罩和挡绳装置)曳引机工作正常,各机械活动部位应按说明-书要求加注油,油量适当,除蜗杆伸出端外无渗漏。曳引轮应涂成(或部分涂成)。同一机房内有多台电梯时,各台曳引机、主开关等应有编号区分。制动器动作灵活,工作可靠,制动时两侧闸瓦应紧密、均匀地贴合在制动轮工作面上,松闸后制动轮与闸瓦不发生摩擦。各安全装置齐全,位置正确,功能有效-,能可靠地保证电梯安全运行。电梯验收检验申请及相关要求电梯安装、大修、改造结束后,经施工单位自检,其质量和安全性能合格并出具自检报告书后,由使用单位向规定的监督检验机构提出验收检验申请。使用单位向监督检验机构申请验收检验时,应提供以下资料:《特种设备注册登记表》(每台2份);改变原施工方案进行施工及有关隐蔽工程情况记录;制造单位应提供的资料:a、装箱单;b、产品出厂合格证;机房、井道布置图;d、使用维护说明书(含电梯汇总图表及标准功能表);e、动力电路和安全电路电气原理图及符号说明;f、电气接线图;g、部件安装图;h、安装说明书;i、安全部件:门锁装置、限速器、安全钳及缓冲器型式试验报告结论副本,其中限速器与渐进式安全钳还须有调试证书副本。安装(修理)单位应提供的资料:a、施工情况记录和自检报告;b、安装过程中事故记录与处理报告;c、由电梯使用单位提出经制造单位同意的变更设计证明文件。改造单位应提供的资料:改造单位除提供4两项资料外,还应提供:a、改造部分清单;b、主要部件合格证、型式试验报告副本;必要时提供图样和计算资料。对使用单位的要求使用单位必须制订以岗位责任制为核心的电梯使用安全管理制度,并予以严格执行,这些制度应至少包括:a、安全操作规程;b、维护保养制度;岗位责任制及交制度;d、操作证管理及培训制度;e、故障状态救援操作规程;f、电梯钥匙使用保管制度;g、常规检查及定期报检制度;h、技术管理随梯种不同,上述制度可作相应取舍。以上对使用单位的要求也适合干液压电梯和杂物电梯的用户。总则为了加强电梯安|装、维修保养和使用单位的安全管理,防止电梯运行时发生伤害事故,确保人身安全,根据《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和GB/T10060《电梯安装验收规范》及其它有关电梯的国家标准要求,使用电梯应遵守下列规程。凡乘客电梯、载货电梯,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实施安全检测:新装或更新的电梯在交付使用前。在用电梯,每年一次。重大改造或事故后。年检时,可对在新检后不改变的项目,不进行检测,但对于可能变化及部分安全(试验必须检测。电梯安全检测时),应提供的资料和文件(新装检电梯)克拉玛依3电梯安装质量验收相关检测记录,并形成完整的《电梯安装质量验收相关条件检测记录》和《自动扶梯(人行道)安装质量验收相关条件检测记录》。4电梯安装分部工程总体观感检查评定记录观感质量检查评定的电梯由各安装单位与监理(建设)单位协商选定各不同种类、型号和主要性能参数的电梯后,将受检电梯的安装位置编号记入表中。受检电梯各检查项目的抽查记录结果以“好”、“一般”、“差”表达。“检查项目质量评价汇总统计”栏应根据汇总表统计的规则简要填写各方形成一致的结论性意见,可用“好”、“一般”、“差”表达总体评价结果。评价结果出现“差”时,应对“差”的项目进行返修。确实无法返修协商处理,对不影响安全和使用功能的项目也可以经协商处理后观感质量验收。5在电梯分部工程中,当存在两台及以上电梯共用机房或井道时《电梯机房、井道“土建”交验检测记录》和《自动扶,梯(人行道)机房、井道“土建”交验检测记录》归入《分部用册》内组卷。当单台电梯独立用一个机房及井道时,《电梯机房、井道“土建”交验检测记录》和《自动扶梯(人行道)机房、井道“土建|”交验检测记录》归入《单台用册》内组卷。6电梯安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检测机构对电梯质量安全技术检测合格,以及在各子分部工程验收并形成《电梯安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的基础上,应进行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内容主要包括:对验收范围内全部电梯作汇总统计,在填写《电梯安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附件1《验收电梯一览表》时则应按竣工时的真实情况如实填写。《电梯安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的附件2《验收电梯分布平面简图》,由安装单位以示意图的形式描述全部电梯在建筑物内的位置及其对应的安装编号。《简图》采用电脑绘制,且应符合有关的制图标准及技术规定的要求。7电梯安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登记表电梯安装分部工程验收之后,由建设工程监督机构出具的验收登记备案证明文件。其中主要反映:电梯分工程质量验收的日期,各相关质量责任主体单位的名称验收登记备案时提交核查的文件资料名称及其数量与核查日期。《电梯安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登记表》是监督机构对重要分部工程验收实施监督的记载,也是单位(子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资料的重要组成部分电梯安装质量及验收资料单台用册(以下简称单台用册)。按照电梯种类的不同,单台用册分为:电力驱动的牵引式(或式)电梯、液压式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杂物电梯四种版本。各梯种单台用册中资料的目录详见本书附录。单台用册所包含的记录资料1单台电梯安装质量验收记录—包括:单台电力驱动牵引式(或式)电梯、单台液压电梯、单台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三种不同的安装质量验收记录版本。验收记录中反映了:该电梯所在的单位工程名称,出厂(合同)编号安装位置编号,生产厂家和商,制造出厂日、期,安装的开竣工日期,该电梯功能的主要性能参数及与其相关的零部件(环境)负责人同意该电梯安装质量验收形成一致的验收结论意见。2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按上述三种结构类型或驱动方式不同,检验结论填写“合格”;不满足第十八条合格判定条件的电梯,检验结论填写“不合格”;复检后满足第十八条合格判定条件的电梯,检验结论填写“复检合格”;复检后仍不满足第十八条合格判定条件的电梯,了解电梯的故障情况和历|史不断学习和改进我们的服务方式和。服务实施流程与业主沟通我们将与业主进行初步电话或面谈,确定检验检测的时间和地点。现场检测我们将派出专业的检验检测团队前往现场,并进行全面而系统的检查和测试。我们将对电梯进行各种运行测试,并根据结果制定一份详细的安全记录。(检查极限开关的可靠性。(检查检修运行开关、紧急电动运行开关,急停开关等的可靠性。调试前的机械部件检查检查柜的上、下车机械限位是否调节合适。检查限速|轮、选层器钢带轮的旋转方向是否符合运行要求。选层器钢带是否张紧,且运行时不与轿厢或对重相。
工作(按规定对曳引电动机轴承、减速器、限速器及张紧轮等传动装置作加油工作,所加剂应符合电梯出厂说明规定的要求。《杂物电梯》JG135-2000电梯安装分部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及验收资料分部用册(以下简称分部用册)。分部用册中资料分为:施工技术管理综合资料和质量(含验收记录)资料两大部分。资料的具容详见分部用册中的目录。施工技术管理综合资料1电梯安装工程开工登记表电梯安装工程进场开工前,由施工单位向监督机构申报开工登记。建设工程监督机构在收到《电梯安装工程开工登记表》,并核查有关文件后,安排工程监督业务。2电梯安装工程的开工报告,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分项工程质量技术(工艺)交底卡、检测计量一览表、中间验收交接记录、竣工报告、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申请、工程质量事故报告、事故处理记录(报告)、事故停工通知书、工程复工通知书等表等的具体要求参面章节。3中间验收交接记录电梯安装工程在安装前应由建设单位组织,监理、土建和设备安装及电梯安装单位参加,电梯“土建”交接分项工程,在验收时,如机房预留重吊环,预埋电线管、液压油管、套管、井壁导轨支架预埋钢板等隐蔽验收记录,有关人员应认真核查资料和实物质量,在各方意见一致的前提下,进行验收交接。(检查限速绳张紧装置的电气触点的可靠性。(检查限速器是否能按要求动作,切断安全钳开关使曳引机与制动器断电。(:检查缓冲器复位装置电气触点的可靠性。(检查端站减速开关,限位开关的可靠性。推荐咨询。第二十四条本规程自2002年3月1日施行。电梯检查标准机房机房整洁、无杂物,且标示标牌齐全、管理制度齐全巡检记录、维保记录、设备履历卡齐全绳孔台阶、爬梯、护栏(如有)符合要求主机、柜、限速器、救援设备、防护设施部件齐全、安装到位、摆放合理钢丝绳及绳槽磨损良好,无过量油污制动器动作灵活,工作可靠,间隙正常限速器检验日期!在正常期限,良好、部件齐全-机房走线槽盖板齐全克拉玛依安全阀校验,接地良好井道井道卫生情况良好、无积灰且孔洞封堵到位导轨固定可靠,无松动随行电缆不应有打结和波浪扭曲现象,不得与线槽、线管发生卡阻。固定应可靠,长度适中井道上下两端应装设极限位置保护开关,除蜗杆轴伸出一端漏油面积平均每。小时不超过外卫生整洁且标示标牌齐全轿顶安全窗(如有)功能正常井道内的导向滑轮、曳引轮和轿架上固定的反绳轮的防护装置(保护罩和挡绳装置)(曳引机减速器,其余各处不得有渗漏油。(乘客电梯、制动应平稳迅速,、制动加、减速度大值均不大于5米/秒2,额定速度1米/秒<V≤2米/秒的电梯平均加、减速度不小于0.48米/秒2,额定速度为0米/秒<V≤5米/秒的电梯平均加、减速度应不小于0.65米/秒双开门电梯,当某层无|门时,相对的轿门不得开启。轿厢安全钳应设电气联锁开关。对重应有压板可靠固定,≤防止松动。限速器张紧装置≥,钢带张紧装置应设安全开关。补偿链、绳在电梯运行时,不得与井道或其它部件相碰撞。电气安全部分:导线两端应有编号。动力和线路应分别敷设,及电子线路应按产品要求分别敷设,或采用抗干扰措施。底坑、轿顶照明应为安全电压。机房和井道内电线敷设应用金属线管槽、软管等保护或用阻燃型的管槽、软管保护,如用阻燃型材料,应出具型式实验克拉玛依旅游观光车检验举办带路际化经营专题研修班加强特困生他的学习帮扶指导报告。随行电缆|不应于井道内的固定物钩拉,即使轿厢完全压缩缓冲器电缆也不应与底坑底面相擦碰。轿顶检修运行开关应是双稳态的,并应设有无意操作的保护,且应满足下列条件:a.进行检修运行时应取消:正常巡行(包括任何自动门的操作)和机房的紧急操作运行。b.轿厢运行应为持续按钮,并标明运行方向。c.应设非自动复位的红色停止开关。d.轿厢速度不应超过0.63m/s。e.不应超过轿厢正的行程范围。f.
对于额定速度超过1m/s的渐进式安全钳。井道与底坑:电梯井道应为电梯专用,且符合GB7588-95中8条的规定。顶层高度与底坑深度应符合GB7588-95中7条的规定。底坑应设停止运行的非自动复位的红色停止开关及电源插座和固定照明。底坑对重侧应设防护栏,其高度由底坑0.5m—7m;有通井道时,应设高度不低于5m的护栅隔离。安全钳锲块间隙两侧均匀。底坑深度大于8m时应设爬梯。导轨:当电梯礅底或撞顶时,导靴不应越出导轨行程,并留有一定的与电梯速度有关的进一步制导行程。每根导轨侧工作面对安装基准线的偏差不大于0.7/500,相应偏差在整个高度上不超过1㎜。两根轨间的距离偏差:轿厢导轨为+2㎜;对重导轨为+3㎜。每个导轨至少有2个导轨支架,其间距不大于5克拉玛依旅游观光车检验举办带路际化经营专题研修班赋能公司竞争力探寻“隐形”发展之道㎜,焊接支架的焊缝应是连续的,不得有连续缝隙,局部缝隙不大于0.5㎜。层门与轿厢:层门下端与地坎的间隙为5-8㎜。门与层门地坎门锁滚轮与轿厢地坎的间隙应为5-10㎜。水动门在开启方向以150N的外力施加在不利点上,门缝间隙不得超过30㎜。轿顶对重应设防,护栏,其高度可设为㎜(参考),其它侧与井道壁间距大于300㎜时,也应设防护栏。轿顶安全窗应设安全开关。轿顶对重侧护栏与对重突出部件之间距不小于50mm。轿顶轮、对重轮应设护罩及挡绳装置。轿内应标出额定载荷及乘客数、制造厂名。轿内操纵面板上应设能切断电路的电锁,并标出各开关按钮的名称。设有“应急”的电梯,其轿内操纵面板上的检修开关应为电锁,应急按钮只有用锁匙将检修开关置于检修状态才能作用。信誉保证。检查补偿绳张紧装置的电气触点的可靠性。轿厢内必须设有易于识别和触及的报警装置。电梯行程超过30米,轿厢与27机房之间应设对讲装置。采用下列之一确定平衡系数:轿厢分别装在额定载重量的30%、40%、45%、50%、60%进行上、下全程运行,当轿厢和对重运行到同一水平;位融决再升级助力克拉玛依旅游观光车检验举办带路际化经营专题研修班公司复工复产!置时,记录电动机的电流值,绘制电流-负荷曲线,以上、下行运行曲线的交点确定平衡系数;按照本规则第四条的规定认定的。注A-7:只有当本条检验结果为符合时方可进行2~13的检验由施工或者维护保养单位按照制造单位规定的进行试验,检验人员现场观察、确认8试验2轿厢上行超速保护装置试验C当轿厢上行速度失控时轿厢上行超速保护装置应当动作,使轿厢制停或者至少使其速度降低至对重缓冲器的设计范围;该装置动作时,应当使一个电气安全装置动作项目及类别3轿厢意外移动保护装置试验B检验内容与要求轿厢在井道上部空载,以型式试验证书所给出的试验|速度上行并触发制停部件,仅使用制停部件能够使电梯停止,轿厢的移动距离在型式试验证书给出的范围内;如果电梯采用存在内部冗余的制动器作为制停部件,则当制动器提(或者释放)失效,或者制动力不足时,应当关闭轿门和层门,并且防止电梯的正常启动检验由施工单位或者维护保养单位进行试验,检验人员现场观察、确认施工监督检验:由施工单位进行试验,检验人员现场观察、确认;定期检验:轿厢空载以检修速度运行,人为分别使限速器和安全钳的电气安全装置动作,观察轿厢是否停止运行;然后短接限速器和安全钳的电气安全装置,轿厢空载以检修速度向下运行,人为动作限速器,观察轿厢制停情况轿厢空载以检-修速度运行,人为分别使限速器和安全钳的电气安全装置(如果有)动作,观察轿厢是否停止运行;短接限速器和安全钳的电气安全装置(如果有),轿厢空载以检修速度向上运行,人为动作限速器,观察对重(平衡重)制停情况4轿厢限速器-安全钳试验施工监督检验:轿厢装载下述载荷,以检修速度下行,进行限速器-安全钳联动试验,轿厢装载额定载重量,对于轿厢面积超出规定的载货电梯,以轿厢实际面积按规定所对应的额定载重量作为试验载荷;渐进式安全钳:轿厢装载125%额定载重量;对于轿厢面积超出规定的载货电梯,取125%额定载重量与轿厢实际面积按规定所对应的额定载重量两者中的较大值作为试验载荷;对于额定载重量按照单位轿厢有效面积不小于200kg/m2计算的汽车电梯,轿厢装载150%额定载重量;定期检验:轿厢空载,以检修速度下行,进行限速器-安全钳联动|试验,限速器、安全钳动作应当可靠5对重(平衡重)限轿厢空载,以检修速度上行,进行限速器-安全钳联动速器试验限速器、安全钳动作应当可靠-安全钳试验B项目及类别检验内容与要求检验6运行试验C7应急救援试验B轿厢分别空载、满载,以正常运行速度上、下运行,观轿厢分别空载、;满载,以正常运行速度上、下运行,察运行情况;呼梯、楼层显示等信号系统功能有效、指示正确、动将电梯置作无误,轿厢平层良好,无异常现象发生。对于设有于检修状态以IC卡系统的电梯,轿厢内的人员无需IC卡系统即及紧急电动运可到达建筑物的出口层,并且在电梯退出正常服务时,行、火灾召回、自动退出IC卡功能地震运行状态(如果有),验证IC卡功能是否退出目测;在空载、半载、满载等工况(含轿厢与对在机房内或者紧急操作和动态测试装置上设有重平衡的工明晰的应急救援程序;况),模拟停电建筑物内的救援通道保持通畅,以便相关人员无和停梯故障,按阻碍地抵达实施紧急操作的位置和层站等处;照相应的应急在各种载荷工况下,按照本条所述的应急救援程序进行救援程序实施操作,能够安全、几时地解就被困人员《操作。由施工或者维护保养单位进行操作》,检验人员现场观!察、确认8电梯速度C当电源为额定频率,电动机施以额定电压时,轿厢承载50%额定载重量,不得大于额定速度的105%,不器进行检测宜小于额定速度的92%9空载曳引当对重压在缓冲器上而曳引机按电梯上行方向旋转力试时,应当不能提升空载轿厢验B将上限位开关(如果有)、极限开关和缓冲器柱塞复位开关(如果有)短接,以检修速度将空载轿厢提升当对重压在缓冲器上后,继项目及类别检验内容与要求检验续使曳引机按上行方向旋转,观察是否出现曳引轮与曳引绳产生相对滑动现象,或者曳引机停止旋转上行制动轿厢空载以正常运行速度上行至行程上部,切断电动工况机与制动器供电,轿厢应当完全停止曳引检查B11下行制动轿厢装载125%额定载重量,以正常运行速度下行至行工况程下部,切断电动机与制动器供电,轿厢应当完全停曳引止检查轿厢空载以正常运行速度上行至行程上部时断开主开关,检查轿厢停止情况由施工单位(定期检验时由维护保养单位)进行试验,检验人员现场观察、确认;注:A-8:本条检验类别B类适用于定期检验由施工单位(定期检验时由维护保养单位)进行试验,检验人员被现场现场观察、确认。注A-9:本条检验类别B类适用于定期检验克拉玛依监督检验:由施工单位进行试验,检验人员现场观察、确认;定期检验:由维护保养单位每5年进行一次试验,检验人员现场观察、静态曳引试验对于轿厢面积超过规定的载货电梯,以轿厢实际面积所对应的125%额定载重量进行静态曳引检查;对于额定载重量按照单位轿厢有效面积不小于200kg/m2计算的汽车电梯,曳引绳应当没有打滑现象轿厢装载125%额定载重量,以正常运行速度下行时,制动切断电动机和制动器供电,制动器应当能够使驱动主试验机停止运转,试验后轿厢应、当无明显变形和损坏项目及类别检验内容与要求检验确认注A-10:对于曳引驱动电梯,本条可以与一并进行。注A-11:定期检验仅针对乘客电梯,并且检验类别为B类4相关表格1《电梯安装自检报告》2《电梯年度自检报告》《电梯监督检验规程》电梯监督检验规程》条为了加强对电梯监督检验工作的管理规范电梯验收检验和定期检验的行为,提高监督检验工作质量,根据《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规定》,制定本规程。第二条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机构(以下简称检验机构)开展电梯的验收检验和定期检验,必须遵守本规程规定的检验内容与检验。本规程不适用于液压电梯、防电梯、杂物电梯、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验收检验和定期检验。这些设备的监督检验规程另行制定。第三条安装、大修或改造后拟投入使用的电梯,应当按照本规程对验收检验规定的内容进行检验;在用电梯应当按照本规程对定期检验规定的内容,每年进行一次检验。遇可能影响其安全技术性能的或者发生设备事故后的电梯,以及停止使用一年以上再次使用的电梯,进行设备kelamayi大修后,应当按照验收检验的要求进行检验。第四条本规程的技术指标和要求主要引用了《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和《电梯安装验收规范》(GB10060─199等国家标准的规定。如上述相关标准被修订,应以新标准为准。第五条检验机构应当根据本规程制定包括检验程序和检验流程图在内的检验实施细则,并对检验过程实施严格。如发现异常或特殊情况,经请示检验机构认可,检验人员可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增加检验项目。对于不具备现场检验条件的电梯,至少应当配备附录1所列的检测检验的仪器设备、计量和相应的检测工具检验人员可以终止检验。第六条检验机构应当在安装、大修或改造等施工单位自检合格的基础上进行验收检验。施工单位自检的内容、要求、及自检报告应当符合有关国家标准的要求。第七条从事电梯验收检验、定期检验的单位,其精度应当满足附录1中提出的要求属于法定计量检定范畴的,必须经检定合格、,且在有效期内。第八条实施现场检验时应具备下列检验条件:机房空气温度应保持在5~40℃之间,湿度应保持在电梯及检验所允许的范围内;电网输入电压应正常,电压波动应在额定电压值±7%的范围内;环境空气-中不应含有腐蚀性和易燃性气体及导电尘埃,特种电梯工作环境中腐蚀性和易燃性气体及导电尘埃不应超过该电梯额定指标;检验现场(主要指机房、轿顶、底坑)应清洁,不应有与电梯工作无关的物品和设备,相关现场应放置表明正在进行≤检验的警示牌。第九条检验人员必须按照《≥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及特种设备检验人员资格考核规则》的要求,取得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颁发的资格证书后方可以从事电梯监督检验工作。现场检验至少由2名持电梯检验员以上的人员进行。第十条电梯受检单位及维修保养等相关单位应当向检验机构提供有关的技术资料,并安排相关的专业人员到现场配合检验。第十一条电梯验收检验和定期检验的项目,不得少于附录3所列项目,具体检验的内容、要求和应当按照附录2的规定实施。第十二条现场检验过程中,检验人员应当进行详细记录。现场检验原始记录(以下简称原始记录)中,应当详细记录各个项目的检测情况及检验结果。原始记录表格由检验机构统一制定,在本单位正式发布使用。第十三条原始记录应不少于本规程附录2规定的内容,且应方便现场操作记录和检验报告的填写,个别项目应另列表格或附图以方便现场记录,如门锁啮合深度、平层精度、平衡系数曲线图、表等。第十四条原始记录中可使用统一规定的简单标记,表明“合格”、&ldq。uo;不合格”、“无此项”等。有测试数据要求的项目应填写实测数据;无测试数据要求但有需要说明的项目,可以简单的文字说。明现场检验状况,如“×楼层门锁失效”;遇特殊情况,可填写“因……(原因)井道中余留的脚手架和原安装电梯时留下的杂物如样板架等,清除井道、地坑内的杂物和。(清除轿厢内,轿顶上!,轿门、层门地坎槽中的杂物和。(清除一切阻碍电梯运动的物件。安全检查:在轿厢与对重悬挂在曳引轮上后,在吊轿厢手拉葫芦和保险钢丝绳前,电梯轿厢必须已装好可靠的限速器-----安全钳超速保护安全装置,以防万一轿厢打坠,酿成事故。这是一个先决条件,否则就不能保险钢丝绳和。监督检验:由施工单位进行试验,检验人员现场观察、确认;定期检验:由维护保养单位每5年进行一次试验,检验人员现场观察、静态曳引试验对于轿厢面积超过规定的载货电梯,以轿厢实际面积所对应的125%额定载重量进行静态曳引检查;对于额定载重量按照单位轿厢有效面积不小于200kg/m2计算的汽车电梯,以125%额定载重量进行静态曳引检查;历时10min,曳引绳应当没有打滑现象轿厢装载125%额定载重量,以正常运行速度下行时,制动切断电动机和制动器供电,制动器应当能够使驱动主试验机停止运转,试验后轿厢应当无明显变形和损坏项目及类别检验内容与要求检验确认注A-10:对于曳引驱动电梯,本条可以与一并进行。注A-11:定期检验仅针对乘客电梯,并且检验类别为B类4相关表格1《电梯安装自检报告》2《电梯年度自检报告》《电梯监督检验规程》电梯监督检验规程》条为了加强对电梯监督检验工作的管理,规范电梯验收检验和定期检验的行为,提高监督检验工作质量,根据《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规定》,制定本规程。第二条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机构(以下简称检验机构)开展电梯的验收检验和定期检验,必须遵守本规程规定的检验内容与检验。本规程不适用于液压电梯、防电梯、杂物电梯、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验收检验和定期检验。这些设备的监;督检验规程另行制定。第三条安装、大修或改造后拟投入使用的电梯,应当按照本规程对验收检验规定的内容进行检验;在用电梯应当按照本规程对定期检验规定的内容,每年进行一次检验。遇可能影响其安全技术性能的或者发生设备事故后的电梯,以及停止使用一年以上再次使用的电梯,进行设备大修后,应当按照验收检验的要求进行检验。第四条本规程的技术指标和要求主要引用了《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和《电梯安装验收规范》(GB10060─199等国家标准的规定。如上述相关标准被修订,应以新标准为准。第五条检验机构应当根据本规程制定包括检验程序和检验流程图在内的检验实施细则,并对检验过程实施严格。如发现异常或特殊情况,经请示检验机构认可,检验人员可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增-加检验项目。对于不具备现场检验条件的电梯,以及继续检验可能造成安全和健康损害时,检验人员可以终止检验。第六条检验机构应当在安装、大修或改造等施工单位自检合格的基础上进行验收检验。施工单位自检的内容、要求、及自检报告应当符合有关国家标准的要求。第七条从事电梯验收检验、定期检验的单位,其精度应当满足附录1中提出的要求,属于法定计量检定范畴的必须经检定合格,且在有效期内。第八条实施现场检验时应具备下列检验条件:机房空气温度应保持在5~40℃之间,湿度应保持在电梯及检验所允许的范围内;电网输入电压应正常,电压波动应在额定电压值±7%的范围内;环境空气中不应含有腐蚀性和易燃性气体及导电尘埃,特种电梯工作环境中腐蚀性和易燃性气体及导电尘埃不应超过该电梯额定指标;检验现场(主要指机房、轿顶、底坑)应清洁,不应有与电梯工作无关的物品和设!备,相关现场应放置表明正在进行检验的警示牌。第九条检验人员必须按照《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及特种设备检验人员资格考核规则》的要求,取得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颁发的资格证书后,方可以从事电梯监督检验工作。现场检验至少由2名持电梯检验员以上的人员进行。第十条电梯受检单位及维修保养等相关单位应当向检验机构提供有关的技术资料,并安排相关的-专业人员到现场配合检验。第十一条电梯验收检验和定期检验的项目,不得少于附录3所列项目,具体检验的内容、要求和应当按照附录2的规定实施。第十二条现场检验过程中,检验人员应当进行详细记录。现场检验原始记录(以下简称原始记录)中应当详细记录各个项目的检测情况及检验结果。原始记录表格由检验机构统一制定,在本单位正式发布使用。第十三条原始记录应不少于本规程附录2规定的内容,且应方便现场操作记录和检验报告的填写,个别项目应另列表格或附图以方便现场记录,如门锁啮合深度、平层精度、平衡系数曲线图、表等。第十四条原始记录中可使用统一规定的简单标记,表明“合格”、“不合格”、“无此项”等。有测试数据要求的项、目应填写实测数据;无测试数据要求但有需要说明的项目,可以简单的文字说明现场检验状况,如“×楼层门锁失效”;遇特殊情况